根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職工的年休假天數如下: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需要注意的是,國家法定休假日和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天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