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職工累計工作時間,年假的天數如下:
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年休假為5天。
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年休假為10天。
累計工作滿20年的職工,年休假為15天。
需要注意的是,存在一些特定情況,職工可能無法享受到當年的年休假,包括但不限於:
職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數多於年休假天數。
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不扣工資。
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
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
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
此外,職工新進用人單位時,當年的年休假天數將根據在單位剩餘日曆天數折算確定,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