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一票制是指股份公司的股東大會實行的表決制度。在這一制度下,股東在股東大會上對關係到公司發展的重大問題進行表決時,每個股東根據其持有股份的多少按股投票,即每股普通股票擁有平等的投票權。這一原則確保了資本的「民主化」和管理科學化,保障了資本方的根本利益,並實現對專業管理方的有效監控與制約。
一股一票制是公眾公司同股同權的基本原則,為上市公司必須遵循的基本原則。世界上絕大多數國家證券管理部門規定所有上市公司必須實行一股一票制度。中國的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美國的紐約股票交易所和納斯達克交易系統均將此原則作為上市的基本要求之一。
在香港聯交所,一股一票制曾經是上市的基本條件之一。根據聯交所2018年發布的《不同投票權架構的概念檔案》,所謂的「一股一票股份」即為每持有一股可投一票的普通股。這個原則確立於20世紀80年代,當時有若乾於聯交所上市的公司發行B股,其表決權和A股(普通股)一樣,但成本較低。然而,B股的發行引發了市場恐慌,導致香港財政司委託公司改革常務委員會進行調研,並最終建議嚴格管控B股的發行。此後,「一股一票」成為香港聯交所上市的基本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