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法不可避"是指眾生不能避免的七種事,即生、老、病、死、罪、福、因緣等七種。這七種是不可避免的,人若造了相當的業因,則不能避免生老病死等果報;有罪福之因,則不能避免相對的苦樂報,也就是說凡因緣所成的果報,是不能避免的。要言之,此系詮顯酬因感果之理,不能強自避免。
具體來說,"生不可避"是指人受生,皆由前世善惡之業,若前世作善,今生善處,前世作惡,今生惡處,若欲避惡報而求生善處,欲辭善處而從惡報者,皆不可得。
"老不可避"是指人年幼時,顏色鮮澤,發黑齒白,氣力堅強,一旦老耄,頭白齒落,氣短呻吟,形神昏昧,欲使不老,終不可得。
"病不可避"是指人強健之時,行步輕捷,飲食自恣,若四大不調,或業緣所感,疾病卒至,眠伏床枕,不能起離,欲使常安無病,終不可得。
"死不可避"是指人生於世,一期果報,或天或壽,皆由前定,毫髮無差,業盡報終,豈容逃免。
"罪不可避"是指人遇痴邪見,不信三寶,不忠不孝,多造惡業,生遭刑法,死墮惡道,如影隨形,欲求脫免,了不可得。
"福不可避"是指人先世敬重三寶,持戒修善,常行惠施,忠孝君親,於後世時,生人天中,安樂富貴,隨意受用,如此福報,似回響聲,毫髮無失。
"因緣不可避"是指一切因緣所成的果報,都是不可避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