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司六部制是中國古代封建社會的一套組織嚴密的中央官制。
三省指的是中書省、門下省和尚書省;六部則是指尚書省下屬的吏部、戶部、禮部、兵部、刑部、工部,每部各轄四司,共為二十四司。三省六部制始於隋朝,確立於隋朝,完善於唐朝,並一直沿用至清末,成為後來中國歷史上極為重要的政治制度之一。
三省六部的主要職能是掌管中央政令和政策的制定、審核與貫徹執行。其中,中書省負責起草制定政令,門下省負責審核,尚書省負責執行。而六部則分別負責不同的政務,如吏部掌管官吏的考核、升降、任免,戶部掌管土地、戶口、賦稅、財政,禮部掌管典禮、學校、科舉,兵部掌管全國的軍政,刑部掌管刑法、獄訟,工部掌管工程、營造、屯田、水利。這種制度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了機構重疊、職能交叉等問題,實現了辦事高效、運轉協調、行為規範的改革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