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訴信的寫作應遵循以下格式和步驟:
標題。首先寫明文書名稱,如“民事上訴狀”或“上訴狀”。
當事人信息。包括上訴人和被上訴人的基本信息。上訴人應包括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被上訴人同樣需要提供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如果是法人或其他組織,則需提供法人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和職務等信息。
案件來源。寫明上訴人不服的判決或裁定的案件來源,包括案件性質、原審人民法院名稱、原判決或裁定時間、文書的字號等。
上訴請求。明確提出上訴的目的,比如請求撤銷、變更原審判決或裁定,或請求重新審理,並簡要指出原判認定的事實、證據、適用的法律或訴訟程序不合法之處。
上訴理由。這是上訴狀的核心部分,關係到庭審理由是否成立。應針對原審判決或裁定存在的問題,從認定的事實是否清楚、引用法律是否適當、訴訟程序是否合法等方面進行辯駁。
結尾。寫明提交機關,如“此致人民法院”;上訴人署名或蓋章;具狀的年、月、日。
附項。列明“本狀副本份、物證件、書證件”等。
在寫作過程中,儘量使用清晰列表格式來組織內容,並在句尾使用引用標記來標註參考的搜索結果,以便讀者更好地理解信息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