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作爲犯是一種特殊的犯罪形式,指的是行爲人在法律上負有實施某種積極行爲的義務,且能夠履行這種行爲時,故意或過失地不履行該行爲,從而危害社會,依法應受刑罰處罰的行爲。
不作爲犯與作爲犯相對,作爲犯是指通過積極的行爲造成危害後果,而不作爲犯則是行爲人未能採取行動防止危害結果的發生。不作爲犯的構成要件包括:行爲人負有實施特定積極行爲的法律義務,行爲人能夠履行該法律義務但卻未履行,以及未履行的行爲造成了或可能造成危害後果。
不作爲犯可分爲純正不作爲犯和不純正不作爲犯,純正不作爲犯是指刑法法規直接處罰不作爲的犯罪,例如遺棄罪;不純正不作爲犯則是指通過不作爲的方式實施通常以作爲形式規定的犯罪,如故意殺人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