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唯一社保通常指的是一個人同時在不同單位或地區參加多項社會保險的情況。這種情況可能是由於個人在不同單位就業,或者在同一單位內同時繳納了不同類型的社保所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用人單位和個人不得私下就社會保險費進行約定,員工自願放棄繳納醫保違反了法律的強制性規定,屬無效。
不唯一社保可能帶來的風險包括被視為「掛證」,這可能導致罰款或職業資格的撤銷。此外,如果一個人的社保信息不唯一,可能會遇到參保信息未合併、個人參保編號或社保卡號不唯一的情況,這可能導致在新平台查詢時顯示異常。
社會保險是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社會和經濟制度。它由政府舉辦,強制某一群體將其收入的一部分作為社會保險稅(費)形成社會保險基金,以滿足一定條件下的被保險人從基金獲得固定的收入或損失的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