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拘留分為三種類型,分別是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和刑事拘留。這些拘留的類型及其是否留案底的情況如下:
行政拘留:
因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被公安機關實施。
通常期限為15天。
一般不會留案底。
司法拘留:
在人民法院訴訟活動中實施。
針對擾亂法庭秩序或提供虛假證據等行為。
通常期限為15天。
也不會留案底。
刑事拘留:
對涉嫌犯罪的個體採取的暫時性強制措施。
通常期限最長為37天。
如果犯罪事實基本清楚,被批準逮捕後,將受到法院判決。
一旦追究刑事責任,如最後查明無罪,則不追究刑事責任,沒有案底,不會影響入職就業。
犯罪記錄的查詢機制規定,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人民檢察院和司法行政機關負責受理、審核和處理有關犯罪記錄的查詢申請。這些機關在提供犯罪信息查詢服務時,應嚴格依照法律法規進行。辯護律師在依法履行辯護職責時,可以查詢本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犯罪記錄,但涉及未成年人的犯罪記錄被執法機關依法封存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