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的行政區劃包括以下幾個部分:
省級行政區:共有34個,包括23個省、5個自治區、4個直轄市和2個特別行政區。
23個省包括:河北省、山西省、遼寧省、吉林省、黑龍江省、江蘇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東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廣東省、海南省、四川省、貴州省、雲南省、陝西省、甘肅省、青海省、台灣省。
5個自治區包括:內蒙古自治區、廣西壯族自治區、西藏自治區、寧夏回族自治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4個直轄市包括: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慶市。
2個特別行政區包括: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
地級行政區:包括自治州、縣、自治縣、市。
縣級行政區:包括鄉、民族鄉、鎮。
鄉級行政區:包括區、縣。
這些行政區劃的劃分和設立,是根據中國的憲法和相關法律規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