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 書 寫 筆 畫 順序的基本 規 則 包括:
先 橫 後 豎,如 「十 」 「下 」等字。
先撇 後捺,如 「人 」 「大 」等字。
從上到下,如 「主 」 「音 」等字。
從左到右,如 「明 」 「湖 」等字。
先外 後 內,如 「 問 」 「司 」等字。
從 內到外,如 「函 」 「 邊 」等字。
先中 間 後 兩 邊,如 「水 」 「 辦 」等字。
從外到 內再封口,如 「 國 」 「 團 」等字。
此外, 還有一些特殊情 況:
多 數 漢字先 寫撇 後 寫折,但如 「力 」 「刀 」 「乃 」 「方 」等字是先折 後撇。
「 義 」字先 點 後撇, 「丹 」字先 內 點 後封口。
「占 」 「非 」字先 豎 後 橫。
「匹 」 「巨 」 「臣 」 「可 」字先上 內 後 豎折或 豎 鈎。
「凶 」 「建 」字先 內 後外。
「阝 」 「卩 」字先右 後左。
這些 規 則有 助於保持 漢字 書 寫的流 暢和美 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