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的組成部門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是國務院的組成部門,具有正部級行政級別。該部門成立於1949年10月1日,最初名爲中央人民政府財政部。財政部的主要職責包括:
擬定和執行財政、稅收的發展戰略、方針政策、中長期規劃、改革方案及其他有關政策。
參與制定各項宏觀經濟政策,並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宏觀調控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
擬定財政、國有資本金基礎管理、財務、會計管理的法律法規草案,制定和執行相關的規章制度。
編制年度中央預決算草案並組織執行,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預算及其執行情況。
管理中央各項財政收入,包括預算外資金和財政專戶。
提出稅收立法計劃,與國家稅務總局共同審議上報稅法和稅收條例草案。
管理中央財政公共支出,擬定和執行政府採購政策。
管理國有資本金,組織實施國有企業的清產覈資、資本金權屬界定和登記。
負責政府國內債務和外國政府貸款的對外談判與磋商,代表我國政府參加國際財政組織。
以上信息概括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的主要職能和責任,確保國家財政的穩定和健康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