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人一詞具有多重含義,具體可參考如下:
接待賓客的人。即在社交或商業活動中負責接待客人或顧客的人。
財物或權力的支配者。即擁有某物或某項權力的人。
僕婢及受僱傭者的家主。即負責指揮和管理家庭中的僕人或傭工的人。
用為學徒或工人對其產業主之稱。即學徒或工人的直接僱主。
在古代指戰爭中在自己土地上防守的一方。
主要人物或主體。即在某個團體或情境中居於核心或主導地位的人物。
指君主。即一個國家的最高統治者。
謂執掌教化國人之事。即負責教導和培養人民的人。
在家庭中擁有最終決定權的人。例如在家庭中決定各種事情的人,如購買房產、教育選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