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付方式是指將商品或財產轉交給對方的方式。
現實交付是將財產的占有直接轉移給買方,這是最常見的交付方式。觀念交付則包括幾種特殊情況,如簡易交付、指示交付和占有改定。簡易交付是指買方在交易前已經通過租賃、借用等方式實際占有了標的物,因此在契約生效時即視為完成交付。指示交付適用於當標的物由第三方占有時,出讓人將其對第三方的返還請求權轉讓給受讓人,以此代替實際交付。占有改定是指出讓人和受讓人之間特別約定,標的物仍由出讓人繼續占有,但在物權讓與契約成立時,受讓人取得間接占有,以此代替實際交付。
交付方式是指將商品或財產轉交給對方的方式。
現實交付是將財產的占有直接轉移給買方,這是最常見的交付方式。觀念交付則包括幾種特殊情況,如簡易交付、指示交付和占有改定。簡易交付是指買方在交易前已經通過租賃、借用等方式實際占有了標的物,因此在契約生效時即視為完成交付。指示交付適用於當標的物由第三方占有時,出讓人將其對第三方的返還請求權轉讓給受讓人,以此代替實際交付。占有改定是指出讓人和受讓人之間特別約定,標的物仍由出讓人繼續占有,但在物權讓與契約成立時,受讓人取得間接占有,以此代替實際交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