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和解書應當包含以下要素:
基本信息: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天氣、當事人姓名、駕駛證號或身份證號、聯繫方式、機動車種類和號牌號碼、保險公司、保險憑證號、事故形態、碰撞部位等。
責任認定:明確當事人的責任,包括肇事方的責任認定。
賠償內容:詳細列出賠償項目和金額,如醫療費、護理費、營養費、誤工費等,以及賠償款的支付方式和時間。
違約責任:明確違約金的數額和支付方式。
法律效力:協議書應當明確其法律效力,包括雙方不得反悔的承諾,以及放棄向司法機關提起訴訟等一切救濟措施的權利。
簽字和蓋章:協議書最後需要有甲乙雙方的簽字和蓋章,以及簽訂日期。
以上內容可以根據具體情況進行調整,但必須確保協議書的內容合法、公平、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