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主 義者是一群重 視和 強 調人 類自由、尊 嚴和 價值的思想家、文 學家、 畫家和哲 學家。他 們主 張人 類的中心地位和自我 實 現的能力, 認 為人是 價值的源泉和 標準。人文主 義者倡 導以人 為本的 價值 體系, 強 調理性、 創造性和自由意志,反 對 權威和教 條主 義的思想。同 時,他 們也重 視人 與人之 間的 關係和社 會 責任, 強 調 愛、同情、公正和合作等人性的 優良品 質。
人文主 義作 為一 種理 論 體系和世界 觀,起 源於拉丁 語的"humanus",意 為 「以人 為中心 」, 與基督教以上帝 為中心的神 權主 義相 對立。它最早出 現在十四世 紀的法 國, 並在文 藝 復 興 時期成 為核心思想,在 啟蒙 運 動中 達到成熟。人文主 義者 認 為所有的智慧和文化成就都 屬於人 類的 創造,而非 來自神的 諭示。
人文主 義的影 響可以追溯到文 藝 復 興 時期, 當 時的人 們 對中世 紀教 會的束 縛和 限制感到不 滿, 開始 強 調人的自由和 獨立性。在 現代社 會,人文主 義的思想被 廣泛 套用 於社 會 倫理、政治理念、人 權保障、教育改革等 領域,成 為 現代社 會的基本精神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