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是指作者將自己擁有著作權的未發表作品,如文字、圖片、視頻等,遞交給媒體、報刊、雜誌社、廣播電視台或出版社等機構,並希望這些作品能夠被採用和發布的行為。
投稿是作者與媒體出版部門之間形成契約法律關係的前置環節。從契約法角度看,投稿這一民事行為應屬於要約邀請而非要約,最終的法律關係形成還需雙方滿足一定的條件和過程。
投稿的途徑主要有三種:一是通過信函投稿,適用於一些文學雜誌和部分故事雜誌;二是通過電子郵件投稿;三是通過雜誌社或出版社的電子採編系統投稿,這種方法通常需要作者將文章傳送給雜誌社的採編部門,由他們進行修改潤色和查重,最後提交給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