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府兩院”是中國政治體制的組成部分,其中“一府”指的是人民政府,而“兩院”指的是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 這一體系體現了中國憲法中規定的政權組織和活動原則,即國家的行政權、審判權和法律監督權分別由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依法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