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安全食品包括以下幾類:
已經誘發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或對人體健康造成危害甚至死亡的食品;
可能引發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或對人體健康造成危害的食品;
含有對特定人群可能引發健康危害的成份而在食品標籤和說明書上未予以標識,或標識不全、不明確的食品;
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不安全食品。
此外,還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幾類:
非法生產經營的食品,如無照生產經營、未進行實名登記等情形;
超過保質期的食品,儘管剛過保質期的食品不一定有毒有害,但其存在不安全隱患;
「三無」食品,即沒有生產廠家、沒有保質期、沒有生產日期的食品;
非法添加藥品的食品,這類食品一經非法添加就會改變食品性質,可能影響消費者健康;
走私進口的食品,這類食品逃避國家檢疫檢驗和關稅,存在重大不安全隱患。
還有以下情況也被視為不安全食品:
有毒有害食品,即食用後可能致人疾病或健康狀況下降的食品;
特殊食品不符合特定人群對食品質量的需求,如用普通麵粉冒充嬰幼兒乳粉,缺乏必要的營養成分,對於嬰幼兒這一特定群體的成長發育具有危害性;
依法推定的不安全食品,這類食品經檢驗有的合格有的不合格,但由於生產經營食品過程中存在違法行為,對合格部分的食品也應推定為不安全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