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期財務報告是以短於一箇完整會計年度的報告期間爲基礎編制的財務報告。這個報告期間通常是指一箇月、一箇季度或者半年,也可以是其他短於一箇會計年度的期間,如1月1日至9月30日的期間。中期財務報告旨在反映公司在特定報告期間的經營業績和財務狀況,它介於年度財務報告和週期性報告之間,提供企業財務狀況的實時反映。
中期財務報告通常包括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以及附註等部分。在編制原則和確認計量原則上,中期財務報告應與年度財務報告相一致,並以年初至本中期末爲基礎。如果上一年度財務報告還包括了母公司的單獨財務報表,中期財務報告也應當提供相應的報告。如果在中期內新增了子公司,則應在中期末將其納入合併範圍。
中期財務報告對於投資者來說非常重要,因爲它可以幫助他們更好地瞭解企業內外不斷變化的財務狀況,從而做出更明智的投資決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