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院四系」是指新中國成立的五所政法院校和四所著名大學的法律系。
這些院校和法律系在中國法學教育界占有重要地位,並對中國的法製發展與法治建設產生了深遠影響。以下是詳細介紹:
「五院」包括中國政法大學、西南政法大學、西北政法大學、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和華東政法大學,這些院校原為中國政法學院、西南政法學院、西北政法學院、中南政法學院和華東政法學院,均為單科性的政法類大學。
「四系」指的是北京大學法學院、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武漢大學法學院和吉林大學法學院,這些法學院現均為各自所在大學的「重量級」學院,地位崇高,資源豐富。
以上各院系的法律學科在中國法學教育界占據著舉足輕重的地位,對中國的法制和法治建設產生了深遠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