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資證明書是有限責任公司成立後由公司向股東簽發的法律文書,用於證明股東已經履行了出資義務,並確認股東與公司之間的投資與被投資關係以及投資額大小的憑證和法律形式。它是表現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地位或股東權益的要式證券,記載了股東的出資額。出資證明書也被稱爲“股單”,它是一種權屬證明,是股權的證明文件,同時也是投資人成爲有限公司股東並依法享有股東權利和承擔股東義務的法律憑證。
出資證明書具有以下特點:
非設權證券:股東所享有的股東權並非由出資證明書所創設,而是來源於股東的出資。出資證明書只是記載和反映股東出資的客觀狀況。
要式證券:出資證明書的製作和記載事項必須按照法定的方式和要求進行。
有價證券:出資證明書與股票不同,是不流通的有價證券或者說是流通受到嚴格限制的有價證券。
股東權益憑證:出資證明書是有限公司成立後簽發的證明股東權益的憑證,公司未成立之前,不能向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
出資證明書通常包含以下內容:
公司名稱
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註冊資本
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繳納的出資額和出資日期
出資證明書的編號和核發日期
出資證明書必須採用記名方式,上面記載的股東姓名應該用本名。如果多份出資證明書爲同一人所有時,應記載同一本名;出資證明書爲政府或法人所有時,應記載政府或法人的名稱,不能僅記載其代表人的姓名。股東依據出資證明書所記載的出資額對公司享有股權,分享公司的利潤,證明股東的資信,必要時可用之擔保、抵押。出資證明書不得轉讓,只能隨股東出資的轉讓而轉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