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文化建設是指為了滿足人類生存和社會發展的需要,主動創造和構建的一系列有組織的規範體系。這包括但不限於國家的行政管理體制、人才培養選拔制度、法律制度,以及民間的禮儀俗規等。制度文化不僅是文化層次理論中的一個重要要素,也是社會關係總和的體現,涵蓋了法律制度、政治制度、經濟制度以及人與人之間的各種關係準則。
在企業層面,制度文化處於企業文化層次結構的中間層,起著承上啟下的作用,同時也是行為導向和約束的關鍵。它包括制度理念、制度管理、制度體系和制度審計四個模組,是企業圍繞企業文化信仰和核心價值觀實踐的一系列意識、態度、精神和規章制度的總和。制度文化審計是制度管理的關鍵環節,通過審計來檢視制度理念、管理、體系和執行的現狀與目標之間的差距,從而為制度文化建設提供決策依據。
從更廣泛的角度來看,制度文化還包括人類在社會實踐中組建的各種行為規範、準則及各種組織形式,如政治、經濟、文化、教育、法律、家族、婚姻、軍事等制度。這些制度以及實行這些制度的各種具有物質載體的機構設施,連同個體對社會事務的參與形式和反映在制度中的人的主觀心態,共同構成了制度文化的層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