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出資是指股東以精神上或身體上的勞務作爲出資取得股東身份。
這種出資方式通常見於普通合夥企業,其中股東或合夥人在企業中提供勞務(如體力勞動、腦力勞動或專業技術勞動),並以此分享企業的利益和承擔相應的損失。然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中,勞務出資的評估辦法需由全體合夥人協商確定,並在合夥協議中明確。
需要注意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規定,公司股東不得以勞務出資。這是因爲勞務出資的評估具有隨意性和不確定性,且勞務具有人身專屬性,難以轉讓和評估。總的來說,勞務出資在合夥企業中較爲常見,在公司制企業中則受到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