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開發票是指在銷售貨物或提供服務後,由於各種原因發生銷售退回時,購銷雙方爲了不重新開具發票或避免麻煩,而直接相互開具與原銷售金額相等的正數發票的行爲。
這種做法在稅務上存在重大風險,包括但不限於增值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減、可能被視爲虛開發票、增加印花稅負擔、影響企業所得稅等。因此,雖然對開發票在技術上看似解決了銷貨退回的問題,但實際上違反了稅法規定,可能會導致企業面臨額外的稅收成本和法律風險。
對開發票是指在銷售貨物或提供服務後,由於各種原因發生銷售退回時,購銷雙方爲了不重新開具發票或避免麻煩,而直接相互開具與原銷售金額相等的正數發票的行爲。
這種做法在稅務上存在重大風險,包括但不限於增值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減、可能被視爲虛開發票、增加印花稅負擔、影響企業所得稅等。因此,雖然對開發票在技術上看似解決了銷貨退回的問題,但實際上違反了稅法規定,可能會導致企業面臨額外的稅收成本和法律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