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在軍隊外所服的兵役
後備役是指公民在軍隊外所服的兵役,包括軍官預備役和士兵預備役。這是一種國家儲備後備兵員的重要制度,也是戰時快速實施兵員動員的重要措施。公民在服預備役期間,按規定參加軍事訓練,執行軍事任務,並隨時準備應徵服現役。後備役的概念在一些國家也被稱爲預備役。歷史上,許多朝代實行過兵農結合的制度,其中一部分人服正式兵役,其餘的人服預備兵役。在現代,許多國家走常備軍與後備力量相結合的道路,重視預備役建設。例如,蘇聯在預備役建設上形成了一套完整的管理體制,使預備役規模不斷擴大。在中國,1955年公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規定建立預備役制度,1984年和1998年修正的兵役法規定實行民兵與預備役相結合的制度,使預備役有了新的發展。
後備役部隊是武裝部隊中的兼職成員,他們的作用是擴大和支持正規軍。有民兵性質的後備役部隊一直是軍隊建設的重要特點,正規軍的人數在1950年後才超過後備役部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