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生態學是教育學與生態學相互結合、相互滲透的產物,它運用生態學方法研究教育與人的發展規律。該學科着重圍繞生態平衡、環境與適應、人羣的分佈與構成、人際關係等問題,旨在建立合理的學校內外生態環境,提高教學效率,促進年輕一代健康成長。教育生態學包括宏觀和微觀兩個層面:
宏觀生態:涉及以教育爲中心的各種環境系統,包括生態圈和世界上以各國家爲疆域的大生態系統。研究這些系統分析其功能以及與教育、與人類的交互作用關係,以尋求教育發展的方向、教育應有的體制以及應採取的各種對策。
微觀生態:關注學校、教室、設備乃至座位分佈對教學的影響,以及課程的設置目標、智能、方法、評價等微觀系統分析。還包括家庭的親屬關係,學校的師生關係、同學關係乃至學生個人的生活空間、心理狀態對教育的影響。
教育生態學的研究對象分爲個體生態、種羣生態、羣落生態和生態系統生態四個層次。在教育生態學中,人們把種羣生態和羣落生態結合爲羣體生態。家庭的社會環境和規範環境對教育的關係反映出明顯的個體生態特徵,有利的小生態環境可以促成個體的超常發揮,不利的小生態環境可能造成相反的結果。
教育生態學最早是在1976年由勞倫斯•克雷明提出的。作爲大學英語教師來說,要實現教學生態環境、教師地位等社會因素、教學技術及教學理論等多方面生態因子的平衡發展,時刻關注教師在生理、心理、社會環境、教學環境方面的需求。只有促成了各個生態因子的不斷融合與交互,才能不斷地發揮自身所具備的潛力,繼而實現大學英語教師在教育生態學環境中專業性的可持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