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機建築是一種建築設計哲學,它強調建築應與自然環境和諧共存,模仿生物的有機形態,並利用自然界的原理和形式。
這種建築流派最初由美國建築師F·L·賴特提出,其核心思想是“道法自然”,即建築應該遵循自然規律,而非單純模仿自然。有機建築的特點包括功能主義傾向,認爲建築是生命的有機體;建築的設計是由內而外的,各部分之間相互作用、和諧統一,體現整體性;建築形式與功能的邏輯關係緊密,考慮建築地點、材料性質和服務對象。
此外,有機建築也強調與自然環境的緊密結合,如從自然環境中獲得建築的性格。這種建築風格不僅僅侷限於使用天然材料或模仿自然界生物的外觀,而是一種更深層次的對自然特性的繼承和與自然的和諧相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