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的行爲
欺詐是一種故意的行爲,目的是通過欺騙或隱瞞真相,使受害者產生錯誤的判斷或認識,並基於這種錯誤認識做出決策。
這種行爲可以表現爲故意提供虛假信息或故意隱瞞真實情況,使其他人基於錯誤判斷做出意思表示。欺詐行爲在民事法律領域可能導致受害方要求撤銷合同或法律行爲,並在刑事領域可能導致對欺詐者的刑事責任追究。欺詐的形式多樣,可以是積極的欺騙行爲,如虛假陳述,也可以是通過不作爲的方式實現,例如,在有告知真相的義務時卻故意不履行。
欺詐不僅限於個人對個人的欺騙,還可能涉及第三方,而且欺詐行爲的構成並不要求實際造成受害者的財產損失,只要有可能使他人產生錯誤的認識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