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資本,也稱為定額資本或名義資本,是指公司成立時,根據所在國法律的規定或在公司董事會的決定下,所確定的股本的票面價值或設立價值。這部分資本是公司取得法人地位的物質保證,屬於公司淨資產的一部分。法定資本的用途受到所在國《公司法》的限制。
法定資本制度要求公司在成立時,其章程所確定的註冊資本必須高於或等於法定的最低資本標準。股東需要一次性足額認購這些資本,或者按照法律規定的時間和比例完成首次繳付,以滿足法定條件,使公司得以成立。這種資本制度可以分為嚴格的法定資本制和變革的法定資本制,其主要區別在於是否允許公司資本的分期繳付。
在大陸法系國家,法定資本制被普遍採用,其目的是防止空殼公司的設立,確保公司在成立時就擁有承擔責任的最低財產。然而,一些國家為了經濟發展,不再嚴格恪守這一原則,而是吸收了英美法系國家創立的授權資本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