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方法是指法律職業者(法律人)在認識、判斷、處理和解決法律問題時所採用的專門方法。這些方法包括:
以法律適用為中心:法律方法的核心是法律適用,即通過法律規範來解決具體的法律問題,服務於司法裁判的目的。
具有明顯的價值取向性:法律方法不僅關注事實判斷,還涉及到價值判斷,通過將價值規範套用於具體事實,以作出具有約束力和說服力的判斷。
法律人的職業方法:法律方法基於系統的法律知識和專門的思維方式,法律人通過不斷的學習和實踐來提升自己的技能,以專職從事法律活動。
實踐指向:法律方法強調實踐性和正義性,即如何有效地解決實際生活中的法律問題,其評價標準是能否有效地解決現實生活中的法律問題。
法律方法的特點還包括嚴肅性、規範性和強制性,這些特點確保了法律的穩定性和權威性,以及法律方法在解決實際問題中的有效性和正當性。
綜上所述,法律方法是法律人在處理法律問題時所遵循的一系列專門方法,它們不僅關注法律規範的適用,還強調價值判斷、實踐指向和法律人的專業素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