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立審判,又稱審判獨立,是指行使審判權的法院和法官依據法律獨立地審判案件,不受任何干涉。
獨立審判的基本內涵包括外部獨立和內部獨立兩個方面。外部獨立主要指司法系統相對於司法系統之外的權力、影響的獨立,包括司法職能的獨立和司法機構的獨立。內部獨立則指司法系統內部作出裁判的法官、法定審判組織(如獨任庭、合議庭)之間的相互獨立,包括不同級別法院之間的獨立、審判組織在各自權限範圍內相互獨立以及法官之間的獨立。
獨立審判是現代法治國家普遍承認和確立的基本原則,對於實現依法治國、實現公平正義、保障公民的自由和權利具有重要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