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是指人類在利用自然、改造自然的過程中所創造出來的,具有積極意義並表現爲技術形式的新的智力成果。具體來說,發明是發明人的一種思想,是利用自然規律解決實踐中特定問題的技術方案。主要包括產品發明和方法發明兩類。
需要注意的是,發明不同於發現。發現是指已經存在但尚不爲人知的事物或規律,而發明則是創造出前所未有的新產品、新技術或新方法。發明可以帶來發現,但發現未必能構成發明。
在專利法中,發明是指對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是專利法所保護的發明創造中的一種類型。發明需要具備創新性和實用性,才能被授予專利權,從而得到法律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