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票抵稅主要有兩個層面的含義:
發票抵增值稅:
企業在採購活動中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後,可以抵扣相應的增值稅進項稅額。
抵扣的進項稅額是從採購活動中支付的增值稅額中減去,從而減少企業應繳納的增值稅總額。
企業必須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並且取得的發票是增值稅專用發票才能進行抵扣。
如果企業將原材料從應稅項目轉變爲不徵稅項目,也需要對增值稅進項稅額進行轉出處理。
發票抵企業所得稅:
企業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的費用和成本需要發票作爲原始憑證。
如果企業沒有獲得正規的發票,這些費用和成本就不能在稅前扣除。
在企業所得稅年度匯繳清算時,企業需要對稅前扣除的費用和成本進行納稅調整處理。
發票的取得是企業在會計處理的基礎,但稅法規定與會計處理並不完全一致,因此有些費用即使有發票也可能不能在稅前扣除。
需要注意的是,雖然發票可以用來抵扣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但並不是所有情況下都可以使用。企業必須符合一定的條件,如成爲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並且取得的發票是符合規定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此外,企業在使用發票抵扣時,還需要遵守稅法的相關規定,避免違法行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