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計指標是用來反映總體現象數量特徵的概念及其具體數值。它由以下幾個要素構成:
指標名稱:反映總體現象的名稱。
計量單位:用於衡量指標數值的標準單位。
計算方法:確定如何從數據中得出指標數值的具體步驟。
時間限制:指標所涵蓋的時間範圍,如年度或季度。
空間限制:指標適用的地理範圍,如國家或地區。
指標數值:根據上述因素計算得出的具體數值。
指標定義:對指標所代表的概念進行明確說明。
指標類屬:指標所屬的類別,如總量指標、平均指標等。
指標作用:指標對於理解現象的意義和重要性。
數據來源:指標數值所依據的數據來源。
統計指標的目的是對客觀現象的真實屬性進行科學概括,反映事物發生的過程和運動結果的數量體現。例如,國內生產總值(GDP)就是一箇統計指標,它反映了在一箇國家或地區在一定時期內所有常住單位生產的最終產品(包括貨物和服務)的價值總和,是經濟活動最終成果的價值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