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權力是指經濟法主體依法享有的自己爲或不爲一定行爲和要求他方爲或不爲一定行爲的資格。這種資格是由經濟法律、法規所確認的,它包括經濟職權和經濟活動主體所享有的經濟權利。
經濟管理主體所享有的經濟權利主要是經濟職權,包括立法、決策、命令、禁止、許可、批准、撤銷、審覈、免除、確認、協調、監督、處罰等。這些權利是經濟管理主體在依法進行經濟干預和管理時所享有的,也是其應當履行的職責,不能放棄,因此經濟職權和經濟職責是統一的。
經濟活動主體,如企業,在進行經濟活動中享有各種經濟權利,包括企業財產所有權、經營管理權、獲取收益權等。經營管理權進一步包括經營方式選擇權、生產經營決策權、物資採購權、產品銷售權、人事勞動管理權、資金支配使用權、物資管理權以及其他經營管理權。
經濟權利的實現還涉及到勞動權、休息權、財產所有權以及退休人員的生活保障權等,這些都是爲了保護勞動者的身體健康和提高勞動效率,確保公民合法的財產權,以及爲退休人員提供生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