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物質或自然環境的總稱
自然資源是指具有社會有效性和相對稀缺性的自然物質或自然環境的總稱。聯合國出版的文獻中對自然資源的含義解釋爲:“人在其自然環境中發現的各種成分,只要它能以任何方式爲人類提供福利的都屬於自然資源”。從廣義上來說,自然資源包括全球範圍內的一切要素,如礦物、植物、動物、景觀要素、地形、水、空氣、土壤和化石資源等。這些資源可以是如化石燃料一類的不可更新資源,也可以是如生物、水、土地資源一類的可更新資源,還可以是如風力、太陽能等取之不盡的資源。自然資源是一箇相對的概念,其種類和範圍會隨着社會生產力水平的提高和科學技術的進步而不斷增多和深化。在國土開發利用中,自然資源包括土地資源、氣候資源、水資源、生物資源、礦產資源、海洋資源、能源資源、旅遊資源等。這些資源是人類生存和發展的物質基礎,對於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具有重要意義。因此,保護和合理利用自然資源是當今社會面臨的重要任務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