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止僱傭關係
解僱,也稱爲終止僱傭關係,是指用人單位與員工之間的僱傭關係因某種原因被非自願性地終止。這種情況通常由組織主導,可能是因爲員工個人的原因,如工作績效不合要求、行爲不當、違反規定、業務水平不合格、不服從等。解僱的原因可能包括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等。在法律上,解僱可以分爲紀律性辭退和正常辭退,前者是對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企業內部規章制度的員工的強制性措施,後者則是根據生產經營情況和員工情況採取的終止勞動關係的措施。解僱的行爲可能會伴隨着經濟補償,這取決於解僱的合法性。在我國,國有企業和集體企業中,解僱也被稱爲開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