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重組是一個複雜的過程,旨在幫助陷入財務困境但仍有挽救價值的企業重新整頓和恢復。它包括正式財務重整和非正式財務重組兩種形式:
正式財務重整:
在法院受理債權人申請破產案件的一定時期內進行。
債務人及其委託人申請與債權人會議達成和解協定。
法院任命債權人委員會,制定公司重整計劃。
計劃內容包括估算公司價值、調整資本結構、削減債務負擔、發行新證券等。
需要法院的裁定,涉及正式的法律程式。
非正式財務重組:
不需要法院參與,也不解散企業。
包括債務展期、債務和解等措施。
優點在於避免大量費用、減少時間、談判靈活;缺點是難以達成一致,協定執行缺乏法律保障。
此外,財務重組與資產重組緊密相關,後者指的是對企業資產的分配、調整和重新配置的過程,包括擴張性重組和緊縮性重組。資產重組不僅涉及資產的物理轉移,還包括企業機構和人員的設定與重組、業務機構和管理體制的調整。
綜上所述,財務重組是一個綜合性的過程,旨在通過法律程式和非正式措施,結合資產重組和業務結構調整,幫助企業從財務困境中恢復,實現可持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