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所有權是指所有人依法對自己的財產享有的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它包括佔有權、使用權、收益權和處分權四項權能。所有權人對於自己的財產擁有一箇物的一般前提就是佔有,這是財產所有者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基礎。使用是指權利主體對財產的運用,收益是通過財產的佔有使用並獲益,通常是與使用相聯繫的。處分是指財產所有人對其財產進行歸屬和命運的決定,例如出賣、食用或丟棄等行爲。
財產所有權在本質上是一定社會的所有制形式在法律上的表現,其類型主要包括國家所有權、勞動羣衆集體組織所有權、社會團體所有權和公民個人所有權。在中國,所有權的形式主要有國家所有權、集體組織所有權和公民個人所有權。社會主義國家所有權是國家對國有財產的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本質上是社會主義全民所有制在法律上的表現。
公民的財產所有權可以是對儲蓄、房屋、家電、書籍等各種生活資料的所有權,也可以是對法律允許公民擁有的生產資料的所有權。無論是生產資料還是生活資料所有權,都是所有人針對自己的所有物享有的佔有權、使用權、收益權和處分權等基本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