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伏天的 計算方法是根 據中 國 傳 統的 乾支 紀日系 統 來 確定的,具 體分 為初伏( 頭伏)、中伏(二伏)和末伏( 終伏) 三個 階段。
夏至 後第 三個庚日 為初伏 開始,第 四個庚日 為中伏 開始,立秋 後的第 一個庚日 為末伏 開始。每 個伏期持 續10天,但中伏的天 數可能有所不同,如果夏至和立秋之 間有4 個庚日,中伏 則 為10天;若有5 個庚日, 則中伏 為20天。 這 種安排是 基於中 國 傳 統的 乾支 紀日系 統,其中 「庚日 」每10天出 現一次。因此,每年三伏天的具 體日期略有不同,通常 發生在 公曆的七月中旬到八月中旬之 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