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息休假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幾種:
法定節假日:包括新年、春節、清明節、勞動節、端午節、中秋節和國慶節等,全體公民放假。具體日期和天數由國家規定。
婚假、喪假:勞動者在結婚或喪事期間可以享受的假期。
產假:女性勞動者在分娩後可以享受的假期。
帶薪年休假:勞動者連續工作滿一年以上可以享受的帶薪休假,具體天數由國務院規定。
探親假:勞動者因探望遠距離的親人家屬而可以享受的假期。
休息日:通常爲每週的週六和週日,用人單位應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一日。
事假:勞動者因個人事務需要處理的假期。
病假:勞動者因疾病需要治療而可以享受的假期。
以上休假制度中,勞動者在法定節假日、婚假、喪假、年休假等假期,用人單位應支付正常工作的勞動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