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 據 國家建 築 標準JGJ113-2015《 國家建 築玻璃技 術 規範》,住宅玻璃的厚度 應遵循以下 標準:
面 積2平方米以 內:使用4-5mm厚度以上的玻璃。
面 積3平方米以 內:使用6mm厚度以上的玻璃。
面 積4平方米以 內:使用8mm厚度以上的玻璃。
面 積5平方米以 內:使用10mm厚度以上的玻璃。
面 積6平方米以 內:使用12mm厚度以上的玻璃。
面 積8平方米以 內:使用10mm厚度以上的玻璃。
面 積8平方米以上:使用12mm厚度以上的玻璃。
此外, 門窗行 業的 測 試 結果也提供了 一個行 業 標準, 對於大面 積玻璃,建 議如下:
面 積2平方米以 內:使用4-5mm厚度以上的玻璃。
面 積4平方米以 內:使用6mm厚度以上的玻璃。
面 積6平方米以 內:使用8mm厚度以上的玻璃。
面 積8平方米以 內:使用10mm厚度以上的玻璃。
面 積8平方米以上:使用12mm厚度以上的玻璃。
建 議 對於8mm以 內的玻璃 儘量按照 國家 標準 來,而 對於10mm以上的玻璃可以 適 當按照行 業 標準 來。
對於 單片玻璃的特殊情 況,以下是根 據面 積 選 擇的玻璃厚度建 議:
單片玻璃面 積超 過2.8平方米: 應使用 雙 層6毫米的玻璃。
單片玻璃面 積超 過3.8平方米: 應 採用 雙 層8毫米的玻璃。
單片玻璃面 積超 過5.8平方米: 採用 雙 層10毫米的玻璃。
單片玻璃面 積超 過7.8平方米:要使用 雙 層12毫米的玻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