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假賬的手法有多種,主要包括:
虛增收入。通過將收入掛賬在應收賬款上,即「借:應收賬款,貸:收入」,以此來虛增收入。
關聯方交易。通過關聯方進行交易,將收入或成本轉移到預付賬款或其他賬戶,然後通過關聯方再次實現收入。
在建工程和固定資產。將資金先轉移到在建工程或固定資產,然後通過虛增收入來消化這些資金。
成本費用互化。將屬於成本項目的支出轉變為費用,或將屬於費用項目的支出成本化,以此來控制稅前扣除比例或誇大當期利潤。
費用名目轉化。將部分稅前扣除有比率限制的費用超額部分轉變為其他限制較寬鬆的費用名目入賬,以達到全額稅前扣除或減少相關稅費的目的。
塗改、銷毀、損壞賬簿。通過篡改賬簿記錄或故意製造事故來掩蓋不法行為。
不按規定登賬。不按照記賬憑證的內容和要求記賬,隨意改動業務內容,混淆業務應有的對應關係。
不正當掛賬。利用往來科目和結算科目將經濟業務不結清到位,或將有關資金款項掛在往來上,待時機成熟再回到賬中。
長期借款利息處理。長期借款利息不預提,長期掛賬,隱瞞虧損,或混淆資本化利息,將利息支出計入固定資產成本而非費用。
應付債券處理。未經批準擅自發行債券,變相提高債券利率,或溢(折)價不攤銷。
這些手法隱蔽性強,但都有跡可循,通過加強內部控制和外部監管可以有效防範和打擊財務造假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