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甲法的弊端主要包括以下幾點:
權力濫用:保甲法中保長的權力過大,容易導致濫用職權,不正之風盛行。
實施難度:保甲制度的實施在農村地區尤為困難,由於資源和條件的限制,難以全面落實。
工作負擔:保甲制度給農民帶來了額外的工作負擔和約束,限制了他們的自由。
強制性和威懾性:保甲法具有強制性和威懾性,導致人與人之間缺乏鄰里關係,生活在高危高壓之下,難以承受。
管理困難:對於朝廷官員而言,保甲法難以管理,百姓和官員之間容易發生衝突,可能引發民間起義和政變。
理想化假設:保甲法中的相互監督、相互舉報的理想化假設並不符合實際情況,統治者期望的自覺履行權利和義務在現實中並不存在。
用人不當:一般公正之人不願做保長,而願意做的人都是不肖之徒,這導致制度成為剝削人民的工具,引起人民怨聲載道。
效果差:保甲法不僅未能達到強兵的目標,反而使百姓深受其害,甚至採取極端方式如自殘來逃避保甲法。
綜上所述,保甲法的弊端在於其權力濫用、實施難度、增加工作負擔、強制性和威懾性導致的社會壓力、管理上的困難、理想化假設與現實不符、用人不當以及效果差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