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良局是香港的一個慈善組織,其主要宗旨是保赤安良。保良局在1878年由東莞縣僑商盧賡揚、馮普熙、施笙階、謝達盛等人聯名上書港督軒尼詩爵士請準設立,以籌集資金、緝拿拐匪。在1880年5月獲得港督批準,1882年8月英國理藩院通過「保良局條例」,並刊於憲報。保良局初期的工作主要是防止誘拐、保護無依婦孺,並協助華民政務司調解家庭與婚姻糾紛。隨著香港社會的轉變,保良局現已成為一個龐大的社會服務機構,提供優質多元的服務,是香港歷史上影響最為深遠的慈善機構之一,每年11月8日為保良局創局紀念日。
保良局是香港的一個慈善組織,其主要宗旨是保赤安良。保良局在1878年由東莞縣僑商盧賡揚、馮普熙、施笙階、謝達盛等人聯名上書港督軒尼詩爵士請準設立,以籌集資金、緝拿拐匪。在1880年5月獲得港督批準,1882年8月英國理藩院通過「保良局條例」,並刊於憲報。保良局初期的工作主要是防止誘拐、保護無依婦孺,並協助華民政務司調解家庭與婚姻糾紛。隨著香港社會的轉變,保良局現已成為一個龐大的社會服務機構,提供優質多元的服務,是香港歷史上影響最為深遠的慈善機構之一,每年11月8日為保良局創局紀念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