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信封時,應遵循以下格式和要求:
收件人地址。在信封的第一行或第二行寫上收件人的詳細地址,包括省、市、縣、區、街道和門牌號碼。如果是農村地區,還需要寫上鄉名和村名。字跡應工整,地名應詳細。
收件人姓名。在信封的第二行中間寫上收件人的姓名。可以根據收件人的身份,在名字後面寫上“同志收”“先生(女士)收”等。避免使用稱謂,如不宜寫“爺爺收”。
寄件人地址和姓名。在信封的第三行寫上寄件人的地址和姓名。在信封的右下角填上寄件人的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在信封的左上角填上收件人的郵政編碼,在信封的右下角填上寄件人的郵政編碼。
郵票。在信封的右上角貼上郵票。如果信封較大,郵票也可以貼在信封的反面。
避免使用鉛筆或紅筆。信封上的字跡應使用黑色或藍色墨水書寫,以保持清晰。
此外,對於國際信封,收件人地址和姓名應使用寄達國通曉的文字書寫,寄件人地址則建議使用英文或法文。在特定情況下,如託人轉交,可在信封上寫明“面交”或“煩交”等字樣,並在信封第三行的後半部分寫上轉交者的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