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封的正確使用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幾點:
書寫格式。寄件人地址和姓名應寫在信封左上角,收件人地址和姓名應寫在信封右下角,如果用用法文、英文書寫,應按姓名、地名、國名逐行順序填寫,地名、國名用大寫字母,用中文書寫時,則按國名、地名、姓名逐行順序填寫,如果用其他非法文、英文書寫的文字,寄達國國名和地名套用中文或法文、英文加注,寄件人名址如只用中文書寫時,必須用法文、英文或寄達國通曉的文字加注我國國名和地名。
信封要求。不準使用舊信封或廢舊紙張和有字紙張製成的信封裝寄,信件應裝入標準信封內,並將封口粘固,若使用透明窗信封裝寄,透明窗必須是長方形的,其長的一邊應和信封長的一邊平行,信件應適當摺疊,使其在信封內有所移動時,收件人的姓名地址仍能通過透明窗清晰露出。
特別的說明。收件人的姓名前必須加上尊稱,如Mr、Mrs或Miss,信封上的字不能用鉛筆寫,以防模糊不清,更不能用紅筆寫,因為這是不禮貌的行為,托人轉交的信件,在信封上要寫「面交」「煩交」等字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