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託是一種基於委託人對受託人的信任,將財產權委託給受託人的法律行爲。
在這個關係中,受託人按照委託人的意願,以自己的名義爲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進行財產的管理或處分。信託涉及三方當事人:委託人(財產的所有者),受託人(接受委託並管理財產的人),以及受益人(信託利益的接收者)。信託可以被視爲一種理財方式、特殊的財產管理制度和法律行爲,同時也是金融體系的一箇組成部分,與銀行、保險和證券一起構成現代金融體系。信託業務以信用爲基礎,可以涉及有形財產如股票、債券、物品、土地等,也可以涉及無形財產如保險單、專利權、商標、信譽等。信託的目的多種多樣,例如財產安全、投資風險管理、財富傳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