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託公司是一種金融機構,主要業務包括:
資產管理。為客戶管理投資資產,進行風險管理和資產配置,確保資產的最大收益。
財產保管。接受客戶的委託,保管其財產,並提供投資諮詢服務。
財產管理。根據客戶的要求,確定投資組合,進行投資管理,實現財富增值。
企業諮詢服務。提供專業的諮詢服務,協助客戶制定投資策略,幫助實現投資目標。
受託經營財產。包括動產、不動產及其他財產,如房產、地產、著作權、智慧財產權等,進行管理、運用和處置。
投資基金業務。作為基金管理公司發起人,從事投資基金業務。
企業資產重組、購併。提供項目融資、公司理財、財務顧問等中介服務。
國債、企業債券承銷業務。受託經營國務院有關部門批準的國債、企業債券承銷業務。
代理財產管理。包括管理、運用與處分。
代保管業務。提供財產保管服務。
信用見證、資信調查及經濟諮詢業務。提供信用評估和經濟諮詢服務。
擔保業務。以自有財產為他人提供擔保。
銀行業務合作。如銀-信合作類信託業務,與銀行理財產品對接。
基礎設施、房地產、證券投資類信託業務。投資於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房地產企業、證券市場等。
中小企業發展類信託業務。為中小企業提供融資支持。
信託公司的核心職責是為委託人的最大利益處理信託事務,並確保財產的安全保管和有效管理。